【台灣醒報記者章文台北報導】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聲請重新計票,台北地院3日起開驗216萬餘張選票,11日已經全數驗完,驗票過程中各組提出爭議票約2000餘張,丁守中、柯文哲得票數僅微幅變動,仍不足以影響選舉結果,丁守中的428萬元驗票保證金將被沒收,丁陣營將另提出選舉無效之訴,最慢1年內判決確定。對選務亂象,丁陣營也發表三項聲明。丁守中表示,他提選舉無效之訴,並非為了他個人,他說,在李念祖等大律師商議之下,發現很多非法領票、領票錯亂的情形,包括用簽名、用英文名字、用打勾勾方式領票,卻未經過選監人員認證的情形,遠遠超過勝負差額,都是很明確的事證。丁守中的律師周國代表示,這次驗票有很多超乎想像的嚴重選務缺失,法定期限是在選舉結果公告15天之內,至遲週四之前必須提出選舉無效之訴;柯文哲陣營則指出,尊重選舉結果,希望回歸正常。丁守中即將提出的「選舉無效」訴訟,是依《選舉罷免法》第118條規定,如果候選人認為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違法,足以影響選舉或罷免結果,可在投票結果公告日起15日內,以台北市選舉委員會為被告,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選舉無效之訴,一審要在半年內審結,可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同樣也是半年內審結,全案最慢1年審結。丁守中對於驗票發現以及選舉訴訟的三點聲明如下:1、感謝此次參與驗票工作的所有法官、律師、書記官以及選務工作人員,連日來緊鑼密鼓完成所有驗票工作。驗票發現此次選舉過程中,出現有太多選務缺失和領票弊端。丁守中今天下午將向法院遞狀,正式提出「選舉無效」訴訟。2、此次選舉亂象重傷台灣民主形象,其中,中央選委會以及台北市選委會所有委員明顯「應作為而不作為」,侵害候選人以及選舉人之權益甚鉅。丁守中慎重考慮向中選會及台北市選委會所有委員依國家賠償法之法理及民法規定,追究各委員的法律及賠償責任。要求他們應賠償辦理選務的相關費用,以及驗票的費用。我也要要求他們更應該向受害的候選人及選民道歉。3、這次選務亂象,暴露「公投綁大選」由於欠缺明確法律規範,實質造成「公投亂大選」、「公投礙大選」情況。為避免選務機關今後操縱選務影響選情,這些都應由立法院明確修法予以規範。諸如中選會以行政命令規定投票日投票時間為上午八點至下午四時,法律上根本沒規定八小時,這次公投綁大選,投票時間不夠每一投票所全體選民投票,明顯剝奪民眾投票權益,以後投票時間應由法律明定。 另,公投投票年齡為十八歲,選舉權年齡為二十歲,不該混在一起排隊領票,導致公投妨害選舉。今後選舉跟公投投票應規定分開不同投票所?更荒謬的是此次選務出現「邊開票、邊投票」違法現象,嚴重違反憲法129條明定之選舉的平等公平性。丁守中呼籲朝野立委應共同推動修法,讓這些選舉亂象今後永遠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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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uguang3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